在 2021 年 11 月 1 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提出了“个人发现其个人信息不准确或者不完整的,有权请求个人信息处理者更正、补充。”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主动删除个人信息;个人信息处理者未删除的,个人有权请求删除:(三)个人撤回同意;”(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
我注意到某些国内企业仍然会拒绝用户修改自己账户绑定的电子邮箱地址。这种设计是合规的吗?如果事先在 EULA 中注明,是否合规?
(暂时不清楚前文引用的条款是否适用于本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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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spawn 2022-08-22 21:58:16 +08:00
取邮箱做的身份识别吧,
微信淘宝百度都能改用户名了,邮箱不给改就是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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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setShimmer OP @respawn 举个真实存在的例子,用户用手机号注册的账号,之后绑定邮箱后禁止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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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xinshang 2022-08-22 22:11:29 +08:00
都是懒
现在好多都是只有手机号注册, 注册 NMB 。 手机号注册的玩意,能不用。 我都不会去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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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ab 2022-08-23 07:05:28 +08:00
禁止改主要还是没那功能懒得升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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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us77 2022-08-23 11:12:06 +08:00
举个例子先?我没看到过不让改绑定邮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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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kAviator 2022-08-23 12:19:20 +08:00 via Android
@ixinshang google 现在也要手机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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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setShimmer OP @janus77 我目前遇到的也就米哈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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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is0n0 2022-08-23 13:37:46 +08:00
@HankAviator #6 那是风控了,昨天刚用家宽 IP+iOS 设备连续注册了两个 Google 账号,都没要我手机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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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ngjianxinghun 2022-08-23 13:46:15 +08:00
@HankAviator 最近注册了好几个都没要,先看看是不是 ip 被风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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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ojianxhlxt 2022-08-23 18:59:29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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