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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总数  19
我毕设也做的是克隆音色,5 秒声音就能克隆音色。但是我捂着不敢发出来,因为太容易被坏人利用了,也不敢开源,怕被请去喝茶。
@Blanke 怎么感觉这条路已经没有人在做了
@defaw 不是组件型 css 而是组合型 css ,按我的想法是在组件型 css 与原子型 css 之间的组合型 css ,我现在就是好奇有没有这种设计精良的组合型 css
@ZZITE 我希望有一套良好设计的组合 css ,而不是自己设计这个组合 css 叫什么,是即开即用型而不是自己设计,这套组合 css 可以不用很全,仅包括最常用的组合 css 即可,可以与 tailwind 搭配,但是这套组合 css 是预设好的,设计精良的
@meeop 语法本身就是特点,语法是渐进式的,意味着设计新语法时会有更多的语法一致性以及更少的移进规约冲突
@lisongeee 完全不同的新东西了
@FishStars 在于好玩
@FYFX 一个大括号就相当于一个匿名函数了,例如:
```
func: {1+1}
```
可以看作 TS 的:
```
function func() {
return 1+1;
}
```
@cat 是的,没有任何新东西
@xylitolLin @YY github 上加图了
296 天前
回复了 heroisuseless 创建的主题 分享创造 还在用 JS?过来看看 GS
@Leon6868 抱歉,之前的回答有点不太准确
在 GS 中,一个文件可以看作一个实例(大括号包裹的那种),内部定义的东西默认是 export/public 的
如果不想导出,则在变量名前加一个“.”:
```
viewList : []
.ContView() : ()
```
那么有.作为前缀的,就是不导出的,protected 的,如果是 private 的,则可以用..定义:
```
..ContView() : ()
```
296 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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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门语言,有 JS 没有的类型安全,但是写出来的代码居然比 JS 还少,你就喜欢上这个语言了
现在介绍一下变量如何使用:
```
x! : 0 # 变量定义
x? : x + 1 # 变量赋值
y! : String | Person | 0 # 带类型定义,目前要求前几个可以是值也可以是类型,最后一个必须是值
z! : Int | undefined # undefined 既是类型也是值
```
函数怎么用呢?
```
add(a: Int, b: 0) : Int | ( # 变量如果仅用类型定义,那么它是必传参数,如果是用值定义的,那么它就是可选参数
a + b
)
```
绝活:实例解构:
```
c! : 0
{a, b!, c?} : data # 这里定义了一个常量 a ,定义了一个变量 b ,赋值了一个变量 c
{x: 0, b: 1} : data # 如果解构出来的是 undefined ,那么就赋予默认值
```
296 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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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on6868 虽然都是用冒号定义的,但是变量/函数/类的定义方式还是有些许不同
定义一个常量:
```
a : 0
```
定义一个函数:
```
f() : (...) # 变量名后面有括号就是函数
```
定义一个结构体:
```
s : {...} # 用大括号定义
```
定义一个类:
```
c() : {} # 变量名后有括号,并且右边是大括号
```
定义一个类实例:
```
d : c()
```
所以还是很有统一性,并且各自的定义还是有清晰的区别的
296 天前
回复了 heroisuseless 创建的主题 分享创造 还在用 JS?过来看看 GS
@Leon6868
```
viewList : []
ContView() : () # 默认导出
```
296 天前
回复了 heroisuseless 创建的主题 分享创造 还在用 JS?过来看看 GS
@iikebug 导入导出还在设计中,在我的设计中,整个文件是一个实例(大括号括起来的那种),普通的变量常量函数都是 public 的,保护变量用.做前缀,私有变量用..做前缀,例如:

a : {
b: 1
.c: 2
..e: 3
}

这样你从语法层面上就调用不了保护变量和私有变量,硬要调用,那就变成了 a..b ,a...c ,这在语法层面就是错的。
另外,在文件系统中,.开头的文件往往是隐藏文件,我的灵感由此而来。
296 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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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buggerx 这里借鉴的 Haskell ,另外,我也有设计 return ,在视频里说明了。
另外,代码可读性我认为比 JS 要强,如果按照什么编程语言都不会的人来看,是变量/函数/类都有各自毫不相干的定义方式好,还是用一种统一的定义方式好?
我这里将常量/变量/函数/类都用冒号定义,以求简约,协调,不会的人一看也能举一反三。
说实在的,我设计的这个编程语言自认为很优美,很协调,从变量定义可以拓展出函数定义,从函数定义能拓展出类定义,匿名函数定义,类型定义,这一切都是相互关联的,反观类 C 语言,你很难找到变量定义和函数定义,类定义的区别,这代表毫不相干的定义你要学好几次。
296 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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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imbedroom 是的,直接末尾句,我也有设计 return ,可以看我贴的视频
296 天前
回复了 heroisuseless 创建的主题 分享创造 还在用 JS?过来看看 GS
@iikebug 我也有设计 return ,看我贴的视频链接就知道,return 被我设计成了提前返回,当然在最末尾调用一个 return 也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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